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郭燕玲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在商场参加抽奖不慎滑倒摔伤,商场要担责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14 13:32)    点击:68

程某某在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下属的某购物中心参加商场组织的抽奖活动,在活动场所台阶上滑倒,造成左侧股骨胫骨折,手术出院后居家康复。程某某要求某购物中心赔偿医疗费未果,程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赔偿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经调解,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赔偿程某某急诊费用、住院治疗费、手术、换药、康复用具费用等共计7000元。

 

本案中,被告作为商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组织庆典抽奖活动,对参与抽奖活动的顾客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和要求。但商场未采取足够的安全及警示措施,导致原告滑倒骨折,被告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未采取能够预防或消除危险的必要措施,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原告因为被告未履行义务而受到了损害;且不存在第三人行为的介入,即被告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因此,被告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就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郭燕玲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郭燕玲律师,郭燕玲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郭燕玲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9533154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郭燕玲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吴忠律师 | 吴忠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郭燕玲律师主页,您是第865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