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权?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9 13:31) 点击:760 |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如果被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但同时被告持有公司股权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股权。这里的股权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网友咨询: 法院如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权? 律师解答: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股权的流程有: 1、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权的线索(一般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 2、人民法院以股权价额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进行冻结,如果股权价额无法确定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冻结的比例或者数量进行冻结; 3、人民法院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股权冻结自在公示系统公示时发生法律效力 4、股权被冻结后,被执行人就被冻结股权所作的转让、出质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处置参考价和起拍价,拍卖成交后,法院通知买受人申请办理股权变更批准手续,买受人取得批准手续的,人民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所得的价款就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权。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以其价额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冻结。股权价额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冻结的比例或者数量进行冻结。 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变价被冻结股权,经申请执行人及其他已知执行债权人同意或者变价款足以清偿执行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是应当在能够控制变价款的情况下监督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股权,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依据处置参考价并结合具体情况计算,拍卖被冻结股权所得价款可能明显高于债权额及执行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相应部分的股权进行拍卖。对相应部分的股权拍卖严重减损被冻结股权价值的,经被执行人书面申请,也可以对超出部分的被冻结股权一并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股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但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及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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