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委托理财关系与民间借贷关系?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9 13:20) 点击:39 |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实践中,借款合同和委托理财合同都涉及资金的交付和移转问题。 网友咨询: 如何区分委托理财关系与民间借贷关系? 律师解答: 第一,委托理财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其应适用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而借款合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有别于委托合同的有名合同。 第二,是否存在委托理财业务,在借款合同中,银行将资金贷给借款人后,不得干预借款人正常地运用资金的行为。而在委托理财合同中,受托人要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指示来从事委托理财行为,以有效地保障客户资产的增值。 第三,借款合同中,利息有法律规定的标准,而且是固定的。但委托理财合同的收益是不固定的,且该收益的比例完全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来约定。 第四,在借款合同中,提供资金的一方往往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在委托理财合同中,提供资金的一方主要是客户。 律师解析: 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该资产投资于期货、证券等交易市场或通过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约定进行分配或由受托人收取代理费的经济活动。追求资产的固定本息回报,是名为理财实为借贷的行为,双方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和民间委托理财存在一定的差异。还需要说明的是,民间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可能存在转化。例如双方原本是民间委托理财关系,在委托到期后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应当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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