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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罚金要在什么时候交?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2 14:09)    点击:79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判决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资金,对犯罪分子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

网友咨询:

醉驾罚金要在什么时候交?

律师解答:

醉驾的罚款应该是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当然也可以在法院判决前先交纳罚金,在判决前交纳的,可认为当事人是积极的缴纳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之后缴纳的大多数的情况是判决生效以后的30天之内。时间了,还不交罚金,法院强制缴纳,刑庭将材料移送执行庭,启动执行程序。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律师解析:

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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