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撤案了还会立案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2 14:02) 点击:62 |
撤案即撤销刑事案件,是指侦查机关对于所立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所立案件的侦查活动。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撤案了还会立案吗? 律师解答: 撤案后是否还能立案要看情况。如果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有其他的证据或事实证明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还能立案,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立案侦查。撤案了还会立案情形如下: 1、撤案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再进行立案; 2、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相关规定不予受理。 律师解析: 刑事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犯罪嫌疑人事实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遇到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经济犯罪案件,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12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处理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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